總機:0511-83681999急診:0511-83681804
備注:
1、以上產科檢查常規依據2018版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《中華婦產科雜志》制定的常規檢查項目。
2、孕28周產檢一次/月、孕28-35周之間產檢一次/2周,孕36周后一次/周。孕39-40周后產檢一次/3天。
3、有妊娠合并癥產檢常規見相應疾病常規。肝炎病人每兩月復查肝功能一次、每三月復查乙肝DNA。糖尿病患者自測血糖小輪廓,2-3月復查糖化血紅蛋白,雙胎每兩周復查B超。甲減患者一月復查甲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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